关于对特殊病人执行医疗费用优惠措施的通知

时间:2010-11-27 00:00:00 点击:
 

关于对特殊病人执行医疗费用优惠措施的通知

 

 

 

各科室:

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,减轻病人医疗负担,经院务会研究,决定对以下特殊病人执行医疗费用优惠措施。

1、癌症病人、65岁以上老人、农村“独生子女”及“两女”户在我院诊疗免收挂号费,住院费优惠10%(除药品、特殊材料费外)。

2、特困病人、残废军人凭民政局核发的优惠卡门诊免收挂号费,检查费优惠20%,普通床位费优惠50%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请各科室从121日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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