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晃县中医院院务信息公开指南

时间:2010-06-23 00:00:00 点击:

 

新晃县中医院院务信息公开指南

 

为了更好地提供院务信息公开服务,本院编制了《新晃县中医院院务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需要获得本院院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《指南》。本院院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,《指南》将及时作出更新、说明。
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院的网站上查阅《指南》,也可以到本院办公室(具体地址:新晃县中山路82号)或到县档案馆查阅。

 

  1. 主动公开
  • 公开范围

    本院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院编制的《新晃县中医院院务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新晃县中医院办公室或到县档案馆查阅。

    • 公开形式

     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本院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。本院当面受理点:新晃县中医院办公室;办公时间:周一~周六;联系电话:0745—6221638。

      本院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、报纸、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。

      • 公开时限

        各类院务信息产生后,本院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。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1. 依申请公开

        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院主动公开以外的院务信息,可以向本院申请获取。本院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
        • 受理机关

          本院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:新晃县中医院办公室;联系电话:0745—6221638;传真号码:0745—6221638;电子邮件:xhzyy1638@163.com;邮政编码:419200。

          • 受理程序

            (一)提出申请

            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开院务信息,应填写《院务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如下表所示)。《申请表》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也可以在本院网站上下载。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院务信息公开申请表

            公民

            姓    名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联系电话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传    真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电子邮箱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邮政编码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联系地址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法人/其他组织

            名    称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联系人姓名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联系人电话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传   真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联系地址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电子邮箱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申 请 时 间

            年      月      日

          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所需信息的用途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获取信息的方式(可选)

            □邮寄         □电子邮件      □传真      □自行领取

            为提高处理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,明确,若有可能,请提供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
            (二)申请方式

            1、现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本院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,并填写《申请表》。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。

            2、书面申请。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后,可以通过传真、信函方式提出申请,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,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院务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院务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明,当面提交书面申请。

            3、网上申请。申请人可在本院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。

            本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
            (三)申请处理

            1、本院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。

            2、对不属于本院掌握的政府信息,本院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。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,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。

            3、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院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院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
            4、本院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本院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

            5、属于不予公开的院务信息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。

            三、监督方式及程序

            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院未依法履行院务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。监督电话:13874421256,地址:新晃县中医院纪检办,邮编:419200。

            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,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附件2:

            院务信息公开工作进度报表

            年     月    日

            1、单位名称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2、是否已确定信息公开主管部门

            是 √  否 □

            3、是否已编制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

            是 √   否 □

            4、是否已公布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

            是 □   否 □

            5、是否已编制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

            是 √   否 □

            6、是否已公布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

            是 □   否 □

            7、是否已开通本单位信息公开网站

            是 □   否 □

            8、是否已发布本单位行政职权流程图

            是 □   否 □

            9、是否已报送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

            是 √   否 □

            10、信息公开网站地址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11、若尚未开通信息公开网址,计划何时开通

            正在规划当中

            12、已发布信息总数量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13、备注:

            注:1、单位名称用全称。

            2、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”指本单位具体承办院务信息工作的部门。

            3、每月25前上报县政务中心。

            附件3:

            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、工作机构登记表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单位(盖章):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分管领导

            职务

            联系电话

            吴谋军

            副书记﹑副院长

            15607457654

            主管部门

            负责人

            职务

            联系电话

            院办公室

            赵继明

            党组成员

            副院长

            13787553988

            工作机构

            负责人

            职务

            联系电话/手机

            信息员

            龙新斌

            纪检办

            13874421256

            电子邮箱

            xhzyy1638@163.com

            传真号码

            0745-6222454

            联系人

            龙新斌

            办公室电话

            0745-6221638

            手机

            13874421256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注:1、分管领导是指本级或本单位具体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成员;

            2、主管部门是指本级或本单位承办该项工作的部门;

            3、工作机构是指本级或本单位具体承办该项工作的工作机构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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