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农合意外伤害补偿出台新政策的

时间:2014-07-11 00:00:00 点击:





新农合意外伤害补偿出台新政策

图1




新晃县新农合宣传手册

新晃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

二○一四年


psbCA461O2X




根据国家卫生部、保监会、财政部、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的指导意见》(卫农卫发〔2012〕27号)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完善新晃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,提高参合人员的无责任方意外伤害医疗保障程度,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,我县新农合意外伤害的住院补偿委托“中国人保寿险新晃支公司”进行管理补偿,从2014年7月1日实施。个人年度补偿封顶线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到1.5万元。

1、无责任方意外伤害参合农民受伤后住院时,在24小时内向“中国人保寿险新晃支公司”报案。“中国人保寿险新晃支公司”受理登记后及时进行查勘核实。伤者出院后,凭新农合规定的相关资料和“中国人保寿险新晃支公司”出具《无责任方查勘报告》办理住院费用补偿。

2、因无责任方意外伤害住院补偿

医疗

机构

级别

县内

乡级

县内县级

新晃湘南医院

市级一类定点

其他市级定点

省级定点

县外县级以下 (公立)

县外市级以上  (公立)

县外私立

全年补偿封顶(万元)

起付线(元)

200

500

300

1000

800

1500-2300

500

1000

1000

1.5

补偿比例(%)

60

35

相关文章